023-56787699
当前位置:奉节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新闻中心

关于禁止经营天然水域水产品及其制品的通告

2020/7/1 11:50:23

评论:1

浏览量:1072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奉节县公安局
关于禁止经营天然水域水产品及其制品的通告

       根据《奉节县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奉节县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禁捕退捕组〔2020〕1号)要求,我县从2020年8月11日零时起,全县天然水域开始长年禁渔(暂定10年)。现将全县范围内禁止经营天然水域水产品及其制品的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止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农家乐、食堂等交易场所销售天然水域水产品及其加工制作的食品。
       二、禁止网络销售、外卖天然水域水产品及其加工制作的食品。
       三、禁止市场主体在字号名称、招牌、菜单中标有“长江鱼”“野生鱼”等字样。
       四、禁止以长江鱼鲜、野生鱼鲜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权益。
       五、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销售天然水域水产品及其制品或者出售非法捕捞渔具提供交易服务。
       六、禁止为出售、购买天然水域水产品及其制品或者出售非法捕捞渔具发布广告。
       七、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严厉查处,或者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八、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发现以上违法行为,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15。
       九、本通告自2020年8月11日零时起实施。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奉节县公安局
2020年7月1日
来源: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奉节县公安局

评论 
游客
可以钓鱼不?
IP:183.230.107.* 2020年7月5日
发布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点击更换图片
看不清?换一张
023-56787699
  • Q Q: 977785199
  • 微信: 15802381899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4 “奉节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渝ICP备15002811号-6  |  技术支持:顶助网络科技(V2022.1)  |  

渝公网安备 500236020001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渝B2-20210537

本站法律顾问: 重庆贞枰律师事务所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