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最后一天,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奉节县人民法院、奉节县人民检察院、奉节县公安局、奉节县司法局发布通告——湖北和境外返奉来奉人员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做到“七必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1.返奉来奉之前,必须在出发地开据有效健康证明或申报健康码;
2.返奉来奉之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到,自觉接受健康管理;
3.必须如实报告近14天旅居史、接触史和身体健康状况;
4.必须接受核酸检测;
5.未检测和检测结果未明确之前,必须自觉居家隔离,不得外出聚餐聚会,不到人员密集场所聚集;
6.在奉居住期间,如发生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按规定前往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7.临时入住酒店(宾馆),必须主动配合酒店(宾馆)健康管理,如实报告在湖北或境外旅居史。
凡湖北和境外返奉来奉人员,不遵守上述规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1.返奉来奉之前,必须在出发地开据有效健康证明或申报健康码;
2.返奉来奉之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到,自觉接受健康管理;
3.必须如实报告近14天旅居史、接触史和身体健康状况;
4.必须接受核酸检测;
5.未检测和检测结果未明确之前,必须自觉居家隔离,不得外出聚餐聚会,不到人员密集场所聚集;
6.在奉居住期间,如发生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按规定前往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7.临时入住酒店(宾馆),必须主动配合酒店(宾馆)健康管理,如实报告在湖北或境外旅居史。
凡湖北和境外返奉来奉人员,不遵守上述规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
来源:奉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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