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6)日,记者从重庆市教委获悉,根据教育部2月4日下发的《各地原计划正式开学前不要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的通知》要求,结合市教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精神,2月5日,市教委办公室印发《关于不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中小学准确理解“延迟开学期间”时间界定,严格执行“原计划正式开学日(2020年2月10日)起在家开始进入有规律地学习”的规定,不准在此之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
不准提前网上教学
为保证防控疫情期间中小学校“停课不停学”,市教委就切实做好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了“五个不放松”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中小学按学校正常教学计划积极提供免费线上课程,为中小学生学习提供了便利条件。
由于正值寒假期间,学生需要完成寒假作业,一些学校过早提供新学期线上课程,增加了学生学业负担。各区县教育部门、各中小学要准确理解“延迟开学期间”时间界定,严格执行“原计划正式开学日(2020年2月10日)起在家开始进入有规律地学习”的规定,不准在此之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
确保学生愉快度假
市教委表示,青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在防控疫情严峻形势下,各中小学要坚持把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放在第一位。充分利用“教育+互联网”形式,安排一些疫情防护知识、心理健康辅导、寓教于乐等方面的网上学习内容,在家做好防疫工作,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同时,加强家校联系,告知各位家长要关心孩子身心健康,科学、适度安排孩子学习、生活和锻炼,确保孩子度过愉快的假期。
建立规范的教学秩序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建立管理指导小组,完善报备制度,加强对辖区内的教研机构、学校开设的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的时间、内容安排进行督查,严禁教研机构、学校与商家联合实施营利性教育教学。
各中小学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规范意识、质量意识,要建立防控疫情延迟开学期间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运用互联网管理手段,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引导教师守土担责,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指导学生在家有规律地学习生活。
学校要建立学生健康情况每日报备制度,健全教师备课、教学、作业批改等常规检查制度。
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送营利性课程,严禁利用校外培训机构取代本校教师进行学科教学。
要加强督查,对工作懈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不准提前网上教学
为保证防控疫情期间中小学校“停课不停学”,市教委就切实做好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了“五个不放松”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中小学按学校正常教学计划积极提供免费线上课程,为中小学生学习提供了便利条件。
由于正值寒假期间,学生需要完成寒假作业,一些学校过早提供新学期线上课程,增加了学生学业负担。各区县教育部门、各中小学要准确理解“延迟开学期间”时间界定,严格执行“原计划正式开学日(2020年2月10日)起在家开始进入有规律地学习”的规定,不准在此之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
确保学生愉快度假
市教委表示,青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在防控疫情严峻形势下,各中小学要坚持把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放在第一位。充分利用“教育+互联网”形式,安排一些疫情防护知识、心理健康辅导、寓教于乐等方面的网上学习内容,在家做好防疫工作,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同时,加强家校联系,告知各位家长要关心孩子身心健康,科学、适度安排孩子学习、生活和锻炼,确保孩子度过愉快的假期。
建立规范的教学秩序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建立管理指导小组,完善报备制度,加强对辖区内的教研机构、学校开设的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的时间、内容安排进行督查,严禁教研机构、学校与商家联合实施营利性教育教学。
各中小学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规范意识、质量意识,要建立防控疫情延迟开学期间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运用互联网管理手段,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引导教师守土担责,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指导学生在家有规律地学习生活。
学校要建立学生健康情况每日报备制度,健全教师备课、教学、作业批改等常规检查制度。
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送营利性课程,严禁利用校外培训机构取代本校教师进行学科教学。
要加强督查,对工作懈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来源:网信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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