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 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下达如下命令:
第一条 交通检疫
严管高速路口。朱衣、草堂、夔门 3 个高速路口,由县交通
局牵头设置 24 小时监测点。每个高速路口抽调公安民警、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动物疫情监测组成联合监测防 控工作组,负责全面登记、监测来自或途经停留湖北省特别是武 汉市返奉及来奉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和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严管重要路口。各乡镇(街道)负责在辖区内的主要交通路 口设置 24 小时监测点。每个监测点由辖区派出所、医疗机构、畜牧站等组成联合监测防控工作组,对过往车辆乘坐人员进行开展 体温测量和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严管车站码头。由县交通局负责,在各车站、码头设置 24 小时检查点,负责体温检测、消毒杀菌。
第二条 活禽市场休市。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场所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疾控中心 和属地街道配合,即日起休市。乡镇活禽交易和宰杀场所按照属 地管理原则全面休市。
第三条 延期婚庆。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上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劝导群众自觉延期,如有发生一律问 责。
第四条 严控宴会。各乡镇(街道)要运用多种方式,教育引导辖区居民、村民春节期间不要走亲访友拜年,以电话、短信、 微信方式拜年,不要相互吃请,不要组织或参与亲友聚会。
第五条 取消活动。各乡镇(街道)负责,所有文娱活动、节庆活动、坝坝舞等人群聚集活动一律取消。
第六条 关停景区。由县文旅委负责,全县所有景区、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全关闭。
第七条 群防群治。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告知广大群众“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各乡镇(街道) 公布值班电话,群众发现可疑人员,主动及时报告。群众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一旦出现发热情况,主动向所属村(社区)报告。
第八条 动态监控。属地乡镇(街道)牵头,辖区卫生院、派出所配合,对从武汉返乡人员进行动态监控,每天测量体温, 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县卫健委报告。
第九条 滚动宣传。全面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用信息流取代人流、物流。
第十条 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做透明政府。
奉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1 月 24 日